2023關于開展河南省第三批產業研究院申報工作的通知
豫工信聯創新〔2023〕32號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實施創新驅動戰略,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大力提振市場信心促進經濟穩定向好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2〕41號)有關工作部署,積極推動重點產業鏈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創新成果產業化,構建符合我省產業實際和未來發展趨勢的技術創新及成果轉化生態體系,按照《河南省推進省產業研究院建設實施方案》《河南省產業研究院管理辦法(試行)》(豫政辦〔2022〕29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管理辦法》)有關要求,現就開展第三批省產業研究院(以下簡稱產業研究院)申報準備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牽頭單位條件要求
根據《管理辦法》,擬牽頭申報并組織建設省產業研究院的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注冊地在我市,原則上為相關行業、領域的龍頭(骨干)企業;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產業鏈領航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國家重點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外龍頭企業在我省設立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
(二)應為高新技術企業,建有?。ú浚┘壱陨蟿撔缕脚_,在產學研合作方面有較突出成績,近5年內有承擔并較好完成國家或省級重點研發項目的經驗,或牽頭完成的項目獲國家或?。ú浚┘壖夹g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等。
(三)近3年內應持續保持較高水平研發投入,擁有擬建產業研究院方向領域的有效發明專利授權、軟件著作權或其他知識產權,具有開展研發、中試所必需的基礎設施、儀器裝備和人員隊伍。
(四)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申報時應為非失信單位或人員。
各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局要認真對申報牽頭單位的資格進行核查,確保其符合規定條件要求。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工作組織要求
1.擬牽頭建設省產業研究院的單位原則上應在正式啟動申報工作前與所在縣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進行溝通,對擬建產業研究院的必要性進行論。
2.所申報產業研究院的方向領域應與我省制造業“十四五”發展的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相契合,原則上應與《河南省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行動方案(2021—2025年)》(豫政辦〔2021〕58號)所確定的30個重點產業鏈、《河南省重點培育特色優勢產業鏈及主要布局地區名單》(豫工信規〔2022〕82號)所確定的80個重點培育的特色優勢產業鏈相對應,鼓勵工業互聯網、信息安全、先進計算、半導體等戰略新興產業領域建設產業研究院;同時堅持錯位發展,一個細分領域原則上先布局一家產業研究院,擬建產業研究院的領域和建設方向應與首批及第二批省產業研究院有明顯區分。
3.牽頭單位應根據擬建產業研究院所在領域、建設方向和攻關的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等,充分吸納具有相關優勢學科、高水平團隊、高質量成果的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省內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加入。以成員單位形式加入產業研究院的高校、科研院所原則上與牽頭單位應已建立橫向合作關系并已取得可核查、并具有推廣價值的成果。以成員單位形式加入產業研究院的其他企業應與牽頭單位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有關文件,并能夠為本產業研究院建設做出實質性貢獻。
4.擬建產業研究院的牽頭單位、成員單位均須在近三年無環境、安全、知識產權和稅務等違法行為,且申報推薦時相關單位法人、法定代表人及實際控制人、單位主要領導應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二)申報材料編制要求
1.凡申請組建產業研究院的單位,應由牽頭單位組織擬建產業研究院成員單位共同按要求編制《河南省產業研究院建設方案》,有關內容要求見附件1。
在方案編制過程中各參與單位應同時整理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及掃描件。
2.牽頭單位要組織專家對產業研究院建設方案進行研討論證:
(1)研討論證采取專家論證會的方式進行,出席論證會的專家組成員不少于5人(原則上不能有本產業研究院建設牽頭單位及主要成員單位人員),其中應有2名及以上本方向領域的“兩院院士”或國內知名專家。
(2)論證會日期確定后須以書面形式告知所屬縣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并抄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所屬縣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派員全程旁聽論證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視情況安排相關人員旁聽,并邀請省財政廳、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人員列席。
(3)論證專家應組成論證專家組,論證會時間不少于2.5個小時(不含專家組內部討論時間),主要論證相關省產業研究院組建需求的緊迫性、建設條件的完備性、建設目標的先進性、建設步驟的合理性、建設團隊構成的代表性、建設所需人財物投入籌措的可行性等;形成的專家組意見應以書面形式記錄,內容須完備,對所討論的建設方案有明確的結論和具體的修改、完善建議,并由專家組成員共同簽字。專家論證會的具體形式由舉辦單位自行確定,必要時可以采取線上會議或線上線下結合的方式舉行。采取線上會議或線上線下結合形式的,可采取傳簽或專家各自單獨簽署后匯總的形式形成專家組評審結論(紙質版)。
3.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由申報工作牽頭單位對建設方案進行修訂,形成建設方案正式稿。
(三)材料報送要求
1.申報工作牽頭單位根據本通知附件2的要求編制申報材料并形成正式報送文本。
2.申報材料正式文本由申報工作牽頭單位首先報送至本單位注冊地所在的縣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之后由屬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進行匯總并與同級財政部門聯合審核后擇優確定推薦對象,并共同行文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推薦。上述推薦文件須在正文中說明縣區相關單位派員旁聽相關論證會的情況(包括參加旁聽人員的姓名、職務及時間等),同時附《河南省產業研究院申報推薦匯總表》(見附件3)。
3.各單位報送的申報材料紙質版須按照要求分為上、下冊,提交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的材料一式各8份,并在相應位置加蓋單位公章,同時提交含申報書和產業研究院建設方案、縣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財政局出具的推薦文件PDF版掃描件在內的刻錄光盤(須以油性筆在光盤上注明申報單位名稱)一式6份(亦可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到lhgxkjk@126.com,或提供網盤文件訪問鏈接、密碼)。
4.按照《管理辦法》要求,各縣區所出具的推薦文件、產業研究院申報材料等不要求統一申報時間,經過各縣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審核后,認為條件成熟的可隨時推薦。第三批申報時間截止到2023年5月9日,逾期提交的不再作為本批次申報材料組織后續評審工作。
三、注意事項
(一)凡有意牽頭組建產業研究院的單位要認真學習研究《實施方案》《管理辦法》和相關文件精神,正確認識產業研究院的功能定位、組織形式、基本條件和建設要求等,客觀評估本單位的行業地位、研發能力、創新水平和整體實力。在此基礎上,組建由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牽頭,包括技術、法務、財務等方面人員參與的工作團隊,通過與行業管理部門、相關行業組織和本行業的資深專家充分溝通,研究確定擬建產業研究院的方向領域、主攻方向、發展路徑及工作思路等,編制產業研究院建設方案和申報材料,保證提交的申報材料符合相關文件的要求。各縣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要加強溝通協作,共同做好本地申報工作組織,指導申報單位認真做好編寫申報材料,填寫有關信息表,組織有關證明資料等工作。
(二)各縣區工業和信息化、財政部門要圍繞打造一流產業發展創新生態來統籌省產業研究院建設工作,高標準、嚴要求遴選推薦項目,確保培育建設的產業研究院能夠引領帶動本地重點產業技術創新能力提升和高質量發展。要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核,確保材料真實完整。要本著認真負責的精神,對產業研究院建設方案的可行性進行把關;凡不具備申報條件的不予推薦,寧缺毋濫,保證質量。
附件:1.河南省產業研究院建設方案編寫指南
2.河南省產業研究院建設申報書
3.河南省產業研究院申報推薦匯總表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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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彬(專利代理師、專利訴訟代理人、知識產權貫標內審員、省知識產權高層次人才、多個科研平臺和產業聯盟專家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