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PCT國際申請簡介
1.PCT國際申請的含義
PCT國際申請是指依據《專利合作條約》提出的申請。PCT是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簡稱,是在專利領域進行合作的國際性條約。其目的是為解決就同一發明創造向多個國家或地區申請專利時,減少申請人和各個專利局的重復勞動。在此背景下,《專利合作條約》于1970年6月在華盛頓簽訂,1978年1月生效,同年6月實施。我國于1994年1月1日加入PCT,同時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作為受理局、國際檢索單位、國際初步審查單位,接受中國公民、居民、單位提出的PCT國際申請。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已有152個國家加入了該條約。PCT是在巴黎公約下只對巴黎公約成員國開放的一個特殊協議,是對巴黎公約的補充。
2.申請人向國外申請專利的途徑
目前中國的申請人向國外申請專利有兩種途徑:
(1)傳統的巴黎公約途徑。若想獲得多個國家或地區的專利,申請人應自優先權日起十二個月內分別向多個國家或地區專利局提交多份申請文件,并繳納規定的費用。
(2) PCT途徑。申請人可以直接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局)提交一份PCT國際申請,要求優先權的,應在自優先權日起十二個月內提出。由受理局確定的國際申請日,在PCT的所有成員國中自國際申請日起具有正規國家申請的效力。申請人可以自優先權日起三十個月內向欲獲得專利保護的國家或地區專利局辦理進入國家階段的手續。各個國家或地區專利局將依據本國的國家法對于成功進入國家階段的PCT國際申請做出是否授予專利權的決定。
3.國際申請日的效力
提交PCT國際申請的,由受理局確定國際申請日。國際申請在每個指定國內自國際申請日起具有正規國家申請的效力。除對專利合作條約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作出保留的指定國外,國際申請日就是在每個指定國的實際申請日。
4.利用PCT申請途徑的好處
利用PCT途徑,有如下好處:
(1) 簡化提出申請的手續。
申請人可使用自己熟悉的語言(中文或英文)撰寫申請文件,并直接遞交到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
(2) 推遲決策時間,準確投入資金。
在國際階段,申請人會收到一份國際檢索報告和一份書面意見。根據報告或書面意見,申請人可以初步判斷發明是否具有專利性,然后根據需要,自優先權日起三十個月內主動辦理進入某個或某幾個國家或地區的手續,即提交規定的文件和繳納規定的費用。
(3) 完善申請文件。
申請人可根據國際檢索報告和專利性國際初步報告,修改申請文件。
5.PCT國際申請的兩個階段
PCT國際申請的兩個階段分為國際階段和國家階段。PCT國際申請先要進行國際階段程序的審查,然后再進入國家階段程序的審查。申請的提出、國際檢索和國際公布在國際階段完成。如果申請人要求,國際階段還包括國際初步審查程序。是否授予專利權的工作在國家階段由被指定/選定的各個國家或地區專利局完成。二、國際階段程序
1、誰有資格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PCT國際申請
申請人只要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即可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PCT國際申請:
(1)中國的公民或中國法人。
(2)在中國境內有長期居所的外國人或在中國工商部門注冊的外國法人。若有多個申請人,只要其中一個申請人有資格即可。針對不同的國家可以指定不同的申請人。
2.中國的單位或個人提交PCT國際申請的注意事項
(1)申請人可以委托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相關手續(例如:鄭州萬創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涉外代理機構,備案號41135)。
(2)中國的單位或個人就其在國內完成的發明創造提出PCT 國際申請的,可先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中國專利申請再以此為優先權提出PCT國際申請,也可直接提出PCT國際申請。
(3)國家知識產權局作為受理局,將對申請人提交的PCT國際申請進行國家安全審查。
3.提交PCT國際申請所需的文件及要求
(1)確定國際申請日的最低要求為,PCT國際申請必須同時
滿足以下條件:
①申請人有資格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PCT國際申請,若有多個申請人,則至少有一個申請人有資格。
②使用規定的語言撰寫申請文件。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接受兩種語言:中文或英文。
③提交的請求書中必須寫明以下內容:
a.請求書中必須寫明是作為PCT國際申請提出的。申請人應使用國際局統一制定的請求書,統一制定的請求書中包含“下列簽字人請求按照專利合作條約的規定處理本國際申請”字樣,即該項要求得到滿足;
b.必須寫明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
④提交說明書。
⑤提交權利要求書。
(2) 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下文件雖然不是確定申請日的必要條件,申請人仍應及時提交:
①附圖(如有必要,應提交附圖)。
注意:后補交的附圖會使國際申請日改變并可能導致優先權逾期。
②摘要。
③委托書。
④涉及核苷酸/氨基酸序列時,提交的電子形式序列表。
等等。
(3)所有國際階段的文件只需提交一式一份。
4.繳納費用的規定
申請人應自國家知識產權局收到據稱的PCT國際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檢索費、國際申請費(適用時,繳納國際申請附加費)。費用數額及其他費用見后續費用表。費用繳納方式:面交、銀行匯款、授權賬戶扣款、網上繳費。每月國知局公布費用匯率計算標準。
5.國際申請文件的提交
申請文件應提交到“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PCT組”。各地方專利代辦處不接收PCT國際申請。申請人可通過郵寄、面交、傳真,或使用CEPCT網站、CEPCT客戶端、PCT-SAFE軟件提交電子形式的PCT國際申請。受理局以其收到申請文件且滿足條約第11條(1)規定的所有要求之日確定為國際申請日。以傳真方式提交時,應在傳真之日起14天內將傳真原件傳送到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PCT組。
6.國際檢索
每件PCT國際申請都應經過國際檢索。申請人按規定繳納了檢索費,就會啟動檢索。只要是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的PCT國際申請,國際檢索就由作為國際檢索單位的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承擔。國際檢索的目標是努力發現相關的現有技術。經檢索后,申請人將得到一份國際檢索報告和一份書面意見。檢索報告
將列出相關的對比文獻,書面意見則對要求保護的發明創造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工業實用性提出初步的、無約束力的意見。但是當發生以下情形之一時,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可以宣布不制定國際檢索報告:
(1)涉及的主題按規定不要求進行檢索;
(2)說明書、權利要求書或附圖不符合要求,以致于無法進行有意義的檢索;
(3)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交電子形式序列表;
等等。
7.國際檢索的期限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在規定的期限內制定國際檢索報告(或宣布不制定國際檢索報告)和書面意見,期限是自收到檢索本之日起三個月或自優先權日起九個月,以后到期為準。
8.國際公布
自優先權日起十八個月,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負責完成國際公布。申請人如果希望提前進行國際公布,可以向國際局提出請求,并在適用時繳納特別公布費(CHF200)。若公布文本存在問題,申請人應與國際局聯系解決。公布的內容可到http://www.wipo.int上查詢。
9.國際初步審查(可選擇程序)
國際初步審查程序不是必經程序,而是應申請人的要求而啟動的程序。申請人提交了合格的國際初步審查要求書,并按規定繳納了手續費和初步審查費后,將啟動該程序。只要是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的PCT國際申請,國際初步審查就由作為國際初步審查單位的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承擔。在國際檢索階段,申請
人不能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而在國際初步審查階段,審查員和申請人之間可進行交流,申請人可能會得到一份國際初步審查單位出具的書面意見,最后會得到國際初步審查報告(專利性國際初步報告)。該報告對要求保護的發明創造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工業實用性提出初步的、無約束力的意見。
10.啟動國際初步審查
啟動國際初步審查,申請人應辦理以下手續:
(1)在期限內提交國際初步審查要求書。期限是自傳送國際檢索報告或宣布不制定國際檢索報告之日起三個月,或自優先權日起二十二個月,以后到期為準。
(2)自提交國際初步審查要求書之日起一個月或自優先權日起二十二個月內繳納初步審查費和手續費, 以后到期為準。
11.國際初步審查報告的完成期限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在規定的期限內制定國際初步審查報告(專利性國際初步報告),期限是自優先權日起二十八個月或自收到國際初步審查要求書之日起六個月, 以后到期為準。
12.國際階段的修改機會
在國際階段,申請人有兩次修改申請文件的機會:
(1)依據《專利合作條約》第19條的修改:申請人收到國際檢索報告后,在規定的期限內可向國際局提出針對權利要求書的修改。修改期限是自傳送國際檢索報告之日起兩個月內或自優先權日起十六個月內,以后到期為準。
注意:如果申請人收到國際檢索單位作出的宣布不制定國際檢索報告的決定,則不允許按照條約第19條對權利要求書進行修改。
(2)依據《專利合作條約》第34條的修改:即啟動國際初步審查程序后可進行的修改。申請人可在規定的期限內對說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修改。修改期限是提交國際初步審查要求書起至審查員起草國際初步審查報告(專利性國際初步報告)之前。
三、進入國家階段程序
1.辦理進入國家階段的手續
由于PCT尚未實現授權的國際合作,因此授權的任務仍由各個國家或地區專利局完成。申請人應當在自優先權日起三十個月(特殊情況下,有些國家要求二十個月),向希望獲得專利保護的國家或地區提交規定的國際申請譯文,繳納規定的費用,指明要求獲得的保護類型,從而啟動國家階段的程序。由于各國法律
不同,相關規定也不同,詳情可查閱《申請人指南—國家篇》,http://www.wipo.int,http://www.cnipa.gov.cn或各國專利局官方網站。
2.進入中國國家階段應當辦理的手續
申請人希望在中國獲得專利保護的,應當自優先權日起三十個月內辦理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手續。未在該期限內辦理的,在繳納寬限費后,可以自優先權日起三十二個月內辦理該手續,即提交規定的文件、繳納規定的費用:
(1)應當提交的文件:
①國際申請進入中國國家階段聲明(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統一制定的表格)。
②原始說明書的中文譯文。
③原始權利要求書的中文譯文。
④原始附圖副本。若附圖中有文字的,應當將其替換為對應的中文文字。
⑤摘要的中文譯文和摘要附圖副本。
對于使用中文完成國際公布的PCT國際申請,則只需提交國際申請進入中國國家階段聲明、國際公布摘要和摘要附圖(適用時)的副本。
(2)應當繳納的費用:申請費,申請附加費、公布印刷費、寬限費(適用時)、優先權要求費(適用時),費用數額及其他費用參見費用表。
注:辦理進入手續時,可以以PCT國際申請號繳納相關費用。在獲得國家申請號以后,應當以國家申請號繳納相關費用。
(3)在中國境內無長期居所或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外國其他組織在中國申請專利或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應當委托依法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3.進入中國國家階段時申請文件的提交
申請人可以以電子文件形式或者紙件文件形式提交申請文件。以紙件形式提交的,可以通過郵寄或者面交方式將文件提交到“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PCT組”。
4.進入日的確定
當申請人辦理了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手續后,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對收到譯文之日和繳納的申請費、公布印刷費、寬限費之日進行比較,以后到日確定為進入日。
四、申請人應當繳納的費用
(一)國際階段國際階段費用的減繳:
1.如果PCT國際申請按照行政規程的規定以下列形式提交,國際申請費按照以下數額減少:
(1)如果使用電子方式提交PCT國際申請,且滿足行政規程第7部分和附錄F的要求,但以電子方式提交的說明書、權利要求和摘要未采用字符代碼格式,可減繳CHF200的費用;
(2)如果使用電子方式提交PCT國際申請,且滿足行政規程第7部分和附錄F的要求,若以電子方式提交的說明書、權利要求和摘要均采用字符代碼格式,則可減繳CHF300的費用。
2.如果PCT國際申請的所有申請人是自然人,且所有申請人均屬于國際局發布的符合費用減免條件國家清單中所列國家的國民和居民,國際申請費和手續費可減繳90%。我國(包括臺灣、香港和澳門地區)在此列。
(二)國家階段中國國家階段費用的減繳:
1.由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作為受理局受理的PCT國際申請在進入中國國家階段時免繳申請費及申請附加費。
2.由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國際檢索報告及專利性國際初步報告的PCT國際申請,在進入中國國家階段并提出實質審查請求時,免繳實質審查費。
3.由歐洲專利局、日本專利局、瑞典專利局三個國際檢索單位作出國際檢索報告的PCT國際申請,在進入中國國家階段并提出實質審查請求時,只需要繳納80%的實質審查費。
國際PCT專利申請咨詢電話:138 0371 5544 微信:
任彬(從業近20年,專利代理師、知識產權貫標內審員、省知識產權高層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