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院士工作站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科技局,各國家級高新區管委會,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與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以下簡稱“兩院”)的交流與合作,搭建高層次科技創新平臺,加強產學研合作,促進創新型人才培養,充分發揮院士高端智力對我省推進自主創新、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引領帶動作用,按照《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開展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一)申請單位在河南省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經營或運行狀況良好,有明確的研究課題和穩定的經費支持,能為院士及其團隊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
(二)申請單位具備較強研發能力,建有專門研發機構,擁有水平較高、結構合理的研發團隊。申請單位若屬企業,其上年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例要達到3%以上。
(三)與相關領域1名或1名以上院士簽約,并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科技創新或成果轉化任務已順利開展一年以上。雙方在創新能力建設、合作項目實施、成果轉化、人才培養、自主知識產權創造等方面的合作目標明確,權利和義務清晰,并有詳細的合作計劃、實質性的科技研發項目或成果轉化任務。
(四)符合《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辦法》的其他有關規定。
項目申報咨詢可加微信: